(记者 樊孟男)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明显,价格总水平上涨3.0%,高于上年同期1.6个百分点。哈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3.0,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0.9和0.6个百分点,按降序排列,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3位。
一季度,八大类价格呈现“六涨两降”。“六涨”: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居住,价格分别上涨20.4%、7.3%、2.6%、1.1%、0.9%、0.3%;“两降”: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7%、0.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7.0%,比消费品价格涨幅高6.4个百分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59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