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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商业******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5-05 13:35:50点击次数:3666次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商业******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商企协〔2015〕9号

 

各地商业、粮食、供销社企业管理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商业企业家精神,促进我国商业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激励广大商业企业家为******深化改革做出新的贡献,我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全国商业******企业家”评选活动。该活动是国务院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国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厂长)、经理等。

二、候选人条件

(一)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三年以上。

(二)所领导的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主要经济指标居本行业前列。

(三)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在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业绩突出。

(四)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有良好的管理理念。

(五)企业家本人具有良好的品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先进的管理理念。

(六)企业和企业家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居履行社会责任。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单位、名额及推荐方式

在企业家自愿申请参评的前提下:

1、各地商会、粮食、供销社企协、商会、行业协会推荐名额2人。

2、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推荐名额1人。

3、中商企协各分支机构推荐名额1人。

4、大型商业企业或在行业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自荐名额1人。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全国商业******企业家推荐评选表》(见附件)。业绩简介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家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创新、战略决策、团队建设、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建设的工作和成就。企业和本人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各项荣誉。业绩简介要有标题,条理清楚,重点突出,1000字以内,编辑出版画册。

2、候选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2张,及反映企业形象的彩色照片3张(电子版)。

3、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一份,于2015年6月30日前寄至中国商业企协办公室;电子版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黑龙江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秘书处: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花园10栋9单元202室

联 系 人:王亚晶、孙婷婷

联系电话:15146257714、18646377552

E-mail:hljqxbjxh@163.com

网址:www.hljqxbjxh.org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评选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的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初审,产生复审名单。

(二)复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

(三)终审。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终审。终审采用差额评选,并经网上公示确定本届全国商业******企业家名单。

五、表彰

印发全国商业******企业家表彰决定,并在2015年全国商业企业家活动日上进行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为获得“全国商业******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奖牌和证书。

六、有关事项

(一)评选全国商业******企业家活动,推选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二)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这一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三)推荐单位应积极配合评审、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答疑,并负责联系当选企业家参加表彰大会。

 

附件:【全国商业******企业家推荐评选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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