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清洁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一名一线的环卫工每天的工作包括:清扫街道、行人路和小巷;清倒垃圾筒内的垃圾,擦洗垃圾筒;清理下水道和沟渠以免阻塞;清理草地上的垃圾,保持草地整洁……这样的工作并非一次就到位,丢垃圾的情况“周而复始”,环卫工人收拾垃圾同样“周而复始”,按广州某区环卫局队长算的一笔账:以赤道40,000公里来算,一个环卫分队一年要绕赤道走两圈多。
而承担了这些***脏***累的工作的,却是本该在家享福、弄孙为乐的白发族。
“老弱病残争环卫”,在中国各地的环卫工队伍里,70岁以上不稀少,50、60岁很常见,40几岁算是年轻人。《一线环卫工人生存状况调查》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湖北省W市一线环卫工人以40岁以上的中老年为主(50岁以上占比74.0%),40岁以下的环卫工人仅占被调查者的2.1%。本该弄孙为乐的年龄却到异乡从事***脏***累的工作(环卫工人大多来自外地,广州环卫工人当地人的比例为8.6%),而环卫工人年龄构成偏大又使这份本来就不安全的工作变得更高危。以大连为例,2011年以来,环卫职工在正常清扫作业中,遭遇车祸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共有109起,其中死亡17人。
作为社会***底层的劳动者,逢年过节,环卫工总会被各级领导接见慰问,被企业老板宴请吃饭或者捐助,网络上也会出现类似此次“少放鞭炮,让环卫工早回家过年”这样“怜悯弱者以情动人”的舆论狂欢。
然而,环卫工们***需要获得的公平职业对待,却没有得到切实关注。
首先,收入与劳动付出严重不符。环卫工的工作是辛苦的工种之一,甚至属于高危行业,但工资水平******的北上广深等地,也仅仅是在城市******工资标准线边缘挣扎。以广州为例,一线清扫岗位的环卫工工资标准为每月2500元左右,其中岗位补贴仍然维持20年前的标准,仅为每天5元。而工作环境上缺乏基本保障,工具基本上还是老四件——扫帚、撮斗、铁锹和手推车,连一个喝水、避暑、遮风、躲雨、更衣的地儿都没有。更不用谈社会保险、定期体检等社会保障。
每天必须12小时在路面值守以时刻保持路面的清洁,环卫工人只能蜷缩在马路啃馒头、打瞌睡
在各种官方话语体系、媒体语境里,承担光鲜城市下***辛苦***肮脏工作的环卫工是***可爱的人,被赋予各种“***美”称号,是“城市美容师”、是“马路天使”。要定期赞扬环卫工感人事迹,给他们“披红戴花”。
但现实环境里,公众对环卫工的职业尊严普遍是忽视和贬低。后者被认为是没有文化、素质低、外表脏的“次等公民”。
2006年《浙江日报》曾刊发了一篇题为《环卫工人节将来临 环卫工人***需要的是尊重》的文章,揭示环卫工人“被嘲笑被戏弄被恶打”的社会现实:严重受辱的事例在全省各个环卫所(站)平均每年发生5起。自1996年来,杭州就有924名环卫工人受到过辱骂。十来年过去了,情况并没有什么变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卫工人生存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调研数据显示,超过70%的环卫工人表示“受歧视,不被尊重”是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环卫工人几乎都曾受过身体上或言语上的伤害,行人的冷眼相对、冷嘲热讽,甚至破口大骂,行人认为环卫工人地位很高的比例仅为7.21%。
2014年10月,武汉某环卫女工在制止一宝马车主车窗抛物时,被后者连扇两耳光。报案后,获得1000元的“委屈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现代城市已经不是原来城市规模,大量的垃圾需要收集、处理,需要技能化、专业化的现代化环卫队伍。但在中国,对一线环卫工的学历要求普遍偏低。根据广州市长陈建华2013年提供的数据,广州市90%的环卫工人为初中或以下学历。文化程度较低,那上岗前是否有针对岗位进行相关培训?结果同样令人失望,学者陈克娥《一线环卫工人生存状况调查》的数据显示,接受过岗位培训的环卫工人是少之又少的,大多数都没有参加过岗位培训。
事实上,中国的环卫工人从事的也仍然是以扫帚、撮斗、铁锹和手推车为依靠的***原始的工作,只要四肢健全就可以胜任。也就造成环卫工面对这份辛苦而危险的工作缺乏议价能力。干***苦***累***长时间的活,报酬却是******。并且该工作对从业者的职业技能也不会有所提升,相反可被替代***极大(各大城市环卫工的流动率普遍超过20%)。这样一个底层职业,当然难以吸引青年一代,也容易被公众所忽视。
应该说,随着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大多数劳动关系领域的问题在逐步减少,一些管理盲区也在逐步解决,然而,作为政府的公用事业之一,环卫行业还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存在的问题也一直没有较大改观。
工作25年后,因年龄过大,环卫工谢若凡被长沙市芙蓉区环卫局辞退。由于工作期间环卫局未与他签订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被辞退后的谢若凡没有生活保障,老无所依。谢若凡老人并非孤例,而是编制外的环保工人的典型遭遇。
在中国,环卫部门是以事业单位存在的,但是,绝大多数环卫工人并非编制内的正式员工,而是编外工、临时工。以福建省为例,福建环卫工约有4.3万人,正式职工占职工总数9%,主要从事管理和相关技术工作;编外职工占26%、临时工约占65%,主要从事清扫、垃圾转运和终端处理等苦脏累险工作。财政只负责编制内的少量环卫工待遇,而编制外的大量环卫工基本由承接项目的外包环卫公司解决。后者往往以工人年龄大不符合缴纳社保条件、无法连续缴交15年而拒绝其参保,甚至签订劳动合同。这些编外人员既不属于事业单位职工,也不算企业职工,管理形成真空。
韩国环卫工人应聘者在考试现场接受多项体能考试,包括100米跑、仰卧起坐、背沙袋和50米跑等
环卫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存在,意味着有编制的环卫工人是吃皇粮的“人上人”。2013年,哈尔滨市面向全国招聘448名有事业编制的环卫工人,吸引了29名硕士研究生前来应聘,***终7名入选,“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编制里”的心声让所谓的职业发展
、人生价值显得苍白无力。
而在国外大部分国家,环卫部门都是以用工部门的***质存在,按照劳动合同法纳入企业职工范畴,有了明确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都可以得到解决,并且薪资丰厚。在美国,清洁工的工资(年薪)可达到4—5万美金。在英国,环卫工是普通体力劳动者中薪水******的。而据韩国《朝鲜日报》2013年1月报道,韩国庆南昌原市欲招聘7名环卫工人,应聘者有278人,竞争率接近40∶1,其中高学历占比44%。但与哈尔滨“诱人”因素不同,韩国是环卫名额下的高待遇、高福利:环卫工人年薪可得3200多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8万元),退休也有保障。
若环卫部门一直以事业单位存在,有限的财政拨款让大量编外环卫工既不能成为体制内的事业单位干部,又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纳入企业职工范畴,这样的尴尬就会一直持续下去。
在当下中国,环卫工是技术含量不高、工作岗位分散、被替代***大的工作,这是劳动法的阳光所难以照耀之地,劳动者的权利比起某些被认为是血汗工厂的企业,更加受到抑制,如何保障他们的权利?
首先,用法律法规做依托。以环卫工人的安全为例,国家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保障环卫工人安全方面的法规,环卫工人的作业权、环卫工路权、作业中被碰撞后如何重惩肇事司机、以及以什么标准给予受伤害环卫工人赔偿和补偿……需要有关部门尽快调研,出台相关政策。像香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就明确规定:任何人如妨碍阻挠环卫工人清扫垃圾工作,或堆放物品于马路上,均属于犯罪行为,法庭除判处其他处罚外,可命令将该物品没收。
除了法律发力,工会也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如何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保护环卫工这一类技术含量不高、工作岗位分散、被替代性大的劳动者的权益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人运动,也面临类似挑战。我们可借鉴加州旧金山码头工会和清洁工会的“用工厅”制度:工会把工人组织起来,并对该工会控制区域的所有清洁工作工会化;每位会员的资料都登记在案,特别是入会时间,这成为决定收入和工作安排优先性和福利待遇的基础,即年薪制度或资历制度(seniority)的基础;工会还负责谈判工资等级的水平和福利待遇水平等。
技术的革新和职业培训同样必须,***起码在现有的条件下把“老四件”安装警示灯和语音提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