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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弃管 黑龙江人关心的老大难问题有望解决

更新时间:2018-03-30 09:05:44点击次数:2831次

  无产权证、回迁安置、物业纠纷、小区弃管中介坑骗…对于很多市民来说,这些老大难问题着实成了心病,但现在这些问题有望解决了,***快年内就落实到位!

  29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乡建设信访“减存控增”工作的意见》发布。力争2018年底基本化解城乡建设类信访积案。压实首访首接首办责任,2018年将城乡建设类信访新增量控制在20%以内,力争信访总量逐年下降。

  回迁安置

  今年年底前:

  基本解决历史遗留回迁安置问题

  征收补偿协议规范到位: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指导和规范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同时,要使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到位。

  补偿资金足额到位:各级政府在做出征收决定前,应将征收补偿款足额存储到补偿资金专户。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给回迁居民。对历史遗留的征收补偿资金未到位、未发放等问题,要制定解决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回迁安置保障措施到位:进一步对未回迁安置项目和居民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解决历史遗留回迁安置问题。

  物业维权

  设巡回法庭:

  解决重大物业纠纷

  行政执法进小区:将房产、规划、城管、公安、物价监管、质监和环保等部门综合执法延伸到小区,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及时处理违法行为。重点解决非法侵占公共空间、占用绿地、经营企业排烟污染、噪音扰民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强化行业监管:各地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物业企业******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诚信管理,及时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建立“黑名单”企业清退制度。

  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街道办事处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物业纠纷数量集中的地区商请当地人民法院设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实行驻点办公、巡回审判。

  权益保护

  专项推进:

  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实行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维权信息公开、工资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发放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不动产权证办理方面:对于购房者无责任且已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先依法依规给群众办理产权证,再开展税费追缴、依法补办手续、责任追究等工作。

  水热气问题

  建管理机制:

  维护弃管小区供水设施

  供水方面:建立老旧单散弃管小区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机制,妥善解决弃管小区供水设施维护及管理问题。对信用评价较低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供热方面:加强企业市场行为监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供热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应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                

  供气方面: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运营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各地燃气行业要合理布局******收费网点,大力推行网上充值缴费。  

  住房保障

  逐步放宽:

  公租房申请人条件和范围

  在住房保障方面:加强信息公示公开。加大房源筹集力度。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努力使更多符合准入标准的申请人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政策。

  逐步放宽公租房申请人条件和范围。优化分配补贴程序。优化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申请程序,使每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都能得到及时保障。

  建立共享联审机制。各级政府要组织住房保障、人社、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审机制,严格审查程序。定期审查承租人家庭信息,对条件不符的限期腾退。  

  中介监管

  严格制度:

  加强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房屋销售: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

  中介机构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建立专门资金监管账户,防止交易资金被挪用。对中介机构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等问题,房产主管部门要商请公安机关及时介入,依法封存中介机构部分资金,确保客户交易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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